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20347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4-03-04 15:13
- 主题分类: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市监信〔2024〕14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有关专项检查的,应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交信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列入计划的,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省局实行计划与预算安排联动,相关处室以抽查计划为依据编制双随机抽查经费预算,以预算为约束控制无计划抽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省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级抽查计划。
二、规范实施过程
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开展。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各级信息化部门应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三、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依托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 “无事不扰”,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以信用增信经营主体、赋能市场监管。
四、推进综合监管
综合抽查计划责任处室要主动协调配合处室,根据抽查事项共同制定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具体内容。
2024年度全省全面推行“x 2”的综合监管模式(x代表抽查事项,2代表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各主责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实施抽查经营主体时,由任务实施牵头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商信用监管机构一并实施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抽查。各市州、县(市、区)局综合抽查计划制定可按照“x 2”模式或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模式,扎实推进综合监管。省本级综合抽查计划制定情况、实施情况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各市州、县(市、区)局要在上级部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存量企业的3%以上,扎实推进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相关责任处室联系。
五、计划编码规则
为规范各部门计划编码编制,在今年计划编码中新增了部门代码,采用组合码,共分为5部分,从左至右分别为:
1.行政区划代码,用六位数字表示。如湖南省的行政区划代码为430000。
2.部门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如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码为31(详见下表)。
部门编码 |
单位名称 |
部门编码 |
单位名称 |
04 |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
22 |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05 |
湖南省教育厅 |
23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 |
湖南省公安厅 |
25 |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11 |
湖南省民政厅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
14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30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15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
3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16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32 |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
17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4 |
湖南省统计局 |
18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64 |
湖南省林业局 |
19 |
湖南省水利厅 |
92 |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
93 |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21 |
湖南省商务厅 |
98 |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3.时间代码,抽查计划用四位数字表示,抽查任务用八位数字表示,如2024年02月20日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其抽查计划时间代码为2024,抽查任务时间代码为“20240220”。
4.检查区分码,用一位数字表示。“1”代表部门内专项的双随机检查,“2”代表部门内的综合双随机检查,“3”代表市场监管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5.顺序码,用三位数字表示,从“001”到“999”,抽查计划编号按责任处室排序;抽查任务编号按自然顺序排序。
具体编码结构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 | |
| | | | |——顺序码(3位数字)
| | | |———————检查区分码(1位数字)
| | |—————— 时间代码(计划4位数字,任务8位数字)
| |————————— 部门代码(计划2位数)
|————————————————————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 计划 编号 |
抽查 计划 名称 |
抽查 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主体 |
实施 期限 |
责任 处室 |
430000312024 100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1 |
已报送2023年度年报经营主体的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3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 |
企业1%,抽查名单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 其他经营主体抽取比例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7月至 12月 |
信用处 |
430000312024 100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2 |
近三年未抽查到的企业的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省本级登记的近三年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经营主体 |
20% |
省本级 |
全年 |
信用处 |
430000312024 100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3 |
大型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大型企业 |
省级10%; 其他各级抽取比例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信用处 |
430000312024 100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4 |
需开具《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证明》及被投诉举报等日常信用监管的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需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证明》及被投诉举报等日常信用监管的企业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省本级 |
全年 |
信用处 |
430000312024 100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5 |
违规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的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湘市监办发〔2023〕65号)文中存续需办理“董监高”变更的企业 |
100%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信用处 |
430000312024 1002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6 |
直销企业在湖南设立的有直销区域权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 |
不定向 |
公示信息、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检查、重大事项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情况检查等 |
直销企业在湖南设立的有直销区域权分支机构 |
33.3% |
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 |
7月至 12月 |
反垄 断局 |
430000312024 1003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7 |
商业银行收费检查 |
定向 |
价格行为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在湘商业银行总行、分行、支行 |
≥10% |
省、市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31日前 |
价监局 |
430000312024 1003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8 |
物业服务领域收费检查 |
定向 |
价格行为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 |
≥3% |
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31日前 |
价监局 |
430000312024 100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09 |
履行《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情况检查 |
不定向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全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5% |
省本级 |
7月至 12月 |
网监处 |
430000312024 1005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0 |
广告行为检查 |
定向 |
广播、电视、报刊、期刊等媒体的广告行为检查 |
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期刊出版等单位 |
5%-10%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31日前 |
广告处 |
430000312024 1005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1 |
广告行为检查 |
定向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广告发布等广告行为检查 |
全省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或“传媒”的企业(单位) |
5%-10%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31日前 |
广告处 |
430000312024 1005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2 |
广告行为检查 |
定向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申请人的广告行为检查 |
在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申请人 |
5%-10% |
省本级 |
12月31日前 |
广告处 |
430000312024 1006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3 |
告知承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审查 |
定向 |
告知承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批条件、标准和要求。包括企业证件材料、生产环境与场所、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人员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控制及产品标识等方面 |
全省告知承诺制生产许可新获证企业 |
100% |
省本级 |
全年 |
产品 监督处 |
430000312024 1006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4 |
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 证获证企 业条件检 查 |
定向 |
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全省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省级20%, 市州级30%, 县级100% |
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 |
4月 至 12月 |
产品 监督处 |
430000312024 1006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5 |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不定向 |
食品相关产品、成品油、烟花爆竹的省级监督抽查 |
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生产领域烟花爆竹含(黑火药、引火线)、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抽取60%,烟花爆竹抽取500 批次,成品油抽取1500批次 |
省本级 |
全年 |
产品 监督处 |
430000312024 1006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6 |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
不定向 |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
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 |
电动自行车抽取40批次 |
省本级 |
全年 |
产品 监督处 |
430000312024 1007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7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 |
对食品生产企业过程控制的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要点表) |
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5% |
省、市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食品 生产处 |
430000312024 1008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8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不定向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全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5%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食品 经营处 |
430000312024 1009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19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全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特殊食品销售者 |
5%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特殊食品处 |
430000312024 1009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0 |
涉湘跨区经营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涉湘跨区经营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全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涉湘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100%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特殊食品处 |
430000312024 1010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1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
不定向 |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抽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单位100%,其他单位5%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特种 设备局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2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在用强检计量器具。 |
省局:抽查眼镜制配场所在用强检计量器具。 市县局:抽查加油机、电子计价秤、水分测定仪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种类不少于5种,抽查对象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省局抽查比例:不少于50家。 市县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 |
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3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含授权机构)。 |
省局:负责组织抽查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省局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市州局:负责组织抽查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州局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
省局抽查比例:1.抽查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30%;2.抽查省局授权机构的 20%。 市州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省、市二级分别实施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4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
省局:抽查高等院校。 市县局:抽查宣传出版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 |
省局抽查比例:不少于30家。 市县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5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定向 |
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净含量标注情况。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企业。 |
省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全省计划抽查不少于300家。 |
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6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定向 |
电能表、互感器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已取得cpa证书的电能表、互感器生产企业。 |
100% |
省本级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1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7 |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能效、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省局:抽查家用燃气灶具、吸油烟机、中小型异步电动机、智能坐便器等产品生产企业。 市县局:抽查能效、水效产品销售企业。 |
省局抽查比例:不少于30家。 市县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 |
3月至 12月 |
计量处 |
430000312024 1012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8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含文本格式、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
全省2023年5月30日-2024年5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 |
1.5%-5% |
省本级 |
6月至11月 |
标准 化处 |
430000312024 1012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29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含文本格式、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
全省2023年5月30日-2024年5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团体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 |
1.5%-5% |
省本级 |
6月至11月 |
标准 化处 |
430000312024 1013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0 |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检查 |
2023年至今全国认证机构在湖南省颁发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 |
国家总局随机抽取200家获证组织,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 |
由省局牵头,联合市州、县区局共同开展 |
5月至 12月 |
认证处 |
430000312024 1013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1 |
认证活动事中见证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 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事中见证检查;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合规性、一致性事中见证检查。 |
全国认证机构在湖南省开展的认证活动 |
预计2024年全国认证机构在湖南省开展认证活动60000家次,按照0.077%的比例抽取46家次,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 |
由省局牵头,联合市州、县区局共同开展 |
3月至 12月 |
认证处 |
430000312024 101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2 |
食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的抽查 |
省级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 |
15家(10%) |
省本级 |
3月至 12月 |
认可 检测处 |
430000312024 101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3 |
成品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的抽查 |
省级资质认定成品油检验检测机构 |
4家(36%) |
省本级 |
3月至 12月 |
认可 检测处 |
430000312024 101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4 |
化妆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的抽查 |
省级资质认定化妆品检验机构 |
5家(11%) |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管局 |
3月至 12月 |
认可 检测处 |
430000312024 101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5 |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的抽查 |
省级资质认定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 机构 |
1家(100%) |
省本级 |
3月至 12月 |
认可 检测处 |
430000312024 1014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1036 |
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的抽查 |
省级资质认定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 机构 |
2家(100%) |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管局 |
3月至 12月 |
认可 检测处 |
430000312024 2015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2001 |
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定向 |
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监督抽查 |
全省家用汽车及其产品销售服务企业 |
不低于10%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至 11月 |
消保处 |
430000312024 2016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抽查工作计划 |
43000031202403042002 |
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数据抽查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数据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 |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3年度年报的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专业市场等) |
在信用监管机构开展已报送2023年度年报企业的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时,对抽到的非公企业同步开展党建数据抽查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7月至 11月 |
省非公综合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