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7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145536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4-05-28 10:07
- 主题分类: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79号建议的答复
刘炯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建议》收悉。综合省药品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开展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助力全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编制信息化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信息化工作部署要求,编制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规划》,谋划未来5年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的12项重点指标,19项重点任务,12个重点项目,确立了“十四五”期间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方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形成了“以湖南省法人信息大平台为总引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为总根基,以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为总枢纽”,建设“一体化市场准入准营”、“一体化市场监管执法”、“一体化综合管理”三大板块的智慧监管信息化总体框架,统筹我局“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
二、以省法人信息大平台为基础开展数据共享工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推进重大改革落地见效的实施意见》(湘改发〔2017〕3号)有关建设我省法人库工作要求,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依托省政务云平台承建了湖南省法人信息大平台。
省法人信息大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对法人单位相关信息进行逻辑整合,形成标准化的法人单位信息,为全省电子政务提供高效、优质、安全的服务。平台已归集了14个部门798万多个法人主体数据,法人相关数据超5亿条,发布数据资源目录114个,上线法人应用130多个。不仅如此,该平台实现横向与省直单位数据共享,纵向向上将数据报送至总局,向下回流数据至14个市州,提供了超44万次的接口调用服务以及14张库表的数据推送服务。
为了规范法人数据管理,推进法人数据汇聚共享、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法人信息大平台的作用,印发了《湖南省法人信息大平台政务数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21〕52号)。
三、统筹全省信息化建设,服务基层工作开展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精神,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办发〔2021〕2号)要求,坚持信息化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两级负责、统筹管理模式,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建设。
系统建设层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基于统一技术架构,严格遵循“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原则,依据实际业务场景,采取“统建、共建、分建”相结合方式,协同一致,高效推动全省信息化项目建设。例如,政务服务类及执法办案类信息系统原则上采取统建方式实施,涉及地方特色类信息系统采取分建方式实施,但系统集中部署在省市场监管局,数据统一归集至省法人信息大平台。
数据共享应用层面,依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际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一方面,已按照属地原则,2022年已制定数据回流至14个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方案,实现全量、实时将数据落地,目前仅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因未准备存储回流数据的服务器导致数据无法落地,其余13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均可随时获取省市场监管局回流数据。为确保回流数据能发挥作用,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用回流数据开展日常监管、数据分析及风险研判工作;另一方面,将数据共享至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落地并应用相关数据。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持续优化完善顶层设计,注重规划落实落地。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编制印发的《湖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明确的“十四五”期间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在未来5年内完成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的12项重点指标,19项重点任务,12个重点项目。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方案》,分步推进“一体化市场准入准营”“一体化市场监管执法”“一体化市场综合管理”三大主题板块建设,实现市场监管业务全覆盖。满足一线基层人员执法监管工作需求,实现监管事项目录化、监管条目清单化,以已建成的食品安全监管移动端平台为基础,建设覆盖全监管业务的一体化市场监管移动平台,扩展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监管业务,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工作效率。
(二)持续开展湖南省法人信息大平台能力建设及数据回流工作。进一步加大湖南省法人信息大平台数据归集力度,提升已归集数据的数据质量,同时建立长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及通道,进一步完善我省法人库资源目录规范,根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工作需要,依法依规扩展、丰富回流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资源。指导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回流数据接收工作,尽快完成回流数据落地并合理开展数据应用。
(三)加强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的沟通交流。基于市州工作开展需要,充分了解基层数据共享、应用存在的困难,给予更及时、更精准的指导与支持。
(四)加强工作保障,提升全省整体工作能力。《“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明确,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搭建“专家型”基层堡垒。建设一支精通业务的信息化人才队伍,提升信息化问题解决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培训。通过开展全省线上、现场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的信息化能力和对业务系统的全面认识,更好地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服务。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人大数据运维中心 龙昊
联系电话:18573156588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